天融信:堅持總體國家安全觀,促進網絡數據依法合理有效利用
國務院總理李強日前簽署國務院令,公布《網絡數據安全管理條例》(以下簡稱《條例》),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?!稐l例》依據總體國家安全觀,旨在平衡發展與安全,強化網絡數據安全,促進數據合法高效利用。
《條例》針對個人信息保護、重要數據安全和跨境數據流動等議題,建立了全面的制度措施,其出臺將進一步完善我國數據安全管理法律體系,明確數據安全管理標準規范,提升網絡數據治理效能,同時也為數字經濟高質量發展提供了法治基礎。

《條例》明確了適用范圍、保護對象、監管主體及各方責任義務,確立了安全規范標準,構建了網絡數據安全管理框架,提供了明確指導原則和操作要求。此外,詳細闡述了網絡數據處理者在處理數據時的五項核心義務,確保了數據處理的規范化和合法化。
1、明確保護責任與義務
一是,網絡數據處理者必須加強網絡數據安全保護,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,并采用加密、備份、訪問控制、數據標簽等技術手段加強數據保護。在發現網絡產品、服務存在安全缺陷、漏洞等風險時,實施風險及漏洞上報和應急處置等措施。二是,明確了不同網絡數據主體,包括為國家機關和關鍵基礎設施提供服務的處理者、提供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務的處理者、面向社會提供產品服務的處理者、以及網絡平臺服務提供者的具體責任。
2、履行個人信息保護義務
一是,網絡數據處理者必須及時響應個人信息所有者的請求,并提供保障其權益的服務,如個人信息轉移、訪問和獲取等。二是,要求定期進行個人信息保護合規審計。三是,要求處理超過1000萬人信息的處理者需指定責任人和建立獨立管理機構。
3、強化重要數據安全保護
一是,根據國家規定對重要數據進行分類分級,并建立重要數據目錄,同時依據數據標簽實施數據分類分級保護,提供有效的保護策略及措施。二是,建立管理重要數據的機構并落實管理責任。三是,重要網絡數據處理者需定期進行數據安全風險評估。
4、落實網絡數據跨境安全管理
一是,要求網絡數據處理者確保個人信息跨境傳輸過程中,可通過評估、認證、合同等方式。二是,個人信息可在下列情形中高效便捷出境:履行合同、跨境人力資源管理、法定職責、緊急保護生命財產安全。三是,規定重要數據出境需通過安全評估,但未明確的重要數據無需申報評估。
5、規范網絡平臺服務提供者義務
一是,網絡平臺需加強第三方產品和服務的網絡安全管理,嚴格審核應用程序安全,并規范信息推送流程。二是,應使用國家網絡身份認證服務。三是,明確了大型網絡平臺的定義,要求這些平臺定期發布個人信息保護報告和風險評估報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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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融信在數據安全領域持續探索實踐,已形成覆蓋數據安全治理體系、數據安全技術體系、數據安全運營體系的數據安全保護框架,為各行業客戶構建安全穩固的數據底座,實現安全、業務與數據有效融合,促進網絡數據依法合理有效利用。

天融信以數據要素為核心,以合規、風險及價值保障為驅動,從數據資產分類分級及安全治理出發,基于數據標簽實現數據全業務、全場景、全流程、全生命周期的管理。
今年3月,天融信發布了面向AI時代的一體化數據安全解決方案,全面應對數據破壞、泄露、濫用風險,保障數據開發利用、數據交換共享及數據跨境流動三大典型價值釋放場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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